项目概况
扬州市邗江区美琪学校食堂杂物电梯更换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教育局和扬州市邗江区美琪学校网站获取采购公告,并于2024年3月0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SJY-DL24011
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区美琪学校食堂杂物电梯更换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4.2万元
最高限价:4.2万元(含税、安装拆除、垃圾清运),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扬州市邗江区美琪学校食堂杂物电梯更换设备的供货及安装,包含杂物电梯的设计、制造、运输(含装卸)、仓储、安装、调试、检验和验收、并办理注册登记领取使用标志(绿标)以及不少于24个月的维保、18个月的质保等其他相关服务;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采购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身份证应为正、反面)
1.3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4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1.5 与第(1.4)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1.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7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8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电梯生产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①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改造、维修B 级及以上)];或②[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必须具备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制造许可项目包含杂物电梯;
(2)若投标单位为代理商须具备[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改造、维修 B 级及以上)]或[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必须具备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安装、改造、维修)。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01日
地点: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材料加盖公章,现场购买(联系电话18556131196高工)
方式:现场购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3月0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江阳中路131号14号楼(扬大设计院)226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3月0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江阳中路131号14号楼(扬大设计院)226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请如实填写参与《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格式见采购文件末尾)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345630545@qq.com邮件标题备注项目名称,开标当日交付确认函原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教育局和扬州市邗江区美琪学校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4、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谈判不收取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扬州市邗江区美琪学校
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同泰路1号
联系方式: 0514-87896730-83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扬州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江阳中路131号
联系方式: 0514-899853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刘英
电 话: 18556131196
日 期: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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