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对部分电梯(新院区7台、东院区1台)进行电梯轿厢的制冷系统改造,为下一步招标确定控制价,现公开邀请合格商家参加报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价说明:全承包方式,即包含但不限于设备、运输费、搬运费、税费、安装辅助材料及安装调试费。
二、供应商资质及施工人员作业证书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相应的资质证明齐全;
2.具有国家特种设备维修许可A(含A1或A2)级证书及履行合同所以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安装人员必须持有电梯T证,且其中一人必须具有机械工程师资格证书,另一人必须具有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报价商家提交资料:
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如未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清晰反映企业包含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经营范围;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3.报价函;
4.制造商的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注:施工时,现场进行供应商资质及施工人员证件核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开展施工作业。
四、密封要求:商家提供的所有资料用档案袋封装,密封处加盖公章,标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五、递交资料时间:有意向且符合资质要求的公司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 6 月11日17:30前向医院总务处递交报价文件。
六、其他事项
1.报价资料文件由医院保留,不再退回。
2.任何疑问可联系我院总务处,联系电话:0597-3399711。
附件:项目清单
名称 | 参数要求 | 台数 | 备 注 |
电梯 制冷 设备 | 1、单冷、无滴水、风口风向可调节、恒温温控设计、定时开关机时控功能、双温显示(环境温度及设定温度); 采用环保冷媒R410; 2、整机重量<40KG; 3、风量≥350m³/h; 4、制冷量≥2500W; 5、制冷功率<950W; 6、防水等级IP≥4; 7、运行噪音≤50dB。 |
8 | 1、制冷设备必须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配备独立随行电缆(带钢丝),配置遥控器,安装辅助材料及安装调试费。 2、具有国家特种设备维修许可A(含A1或A2)级证书。 3、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电梯T证,且其中一人必须具备机械工程师职称,另一人必须具备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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