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凤鸣花园工程建设项目工程 电梯采购与安装 项 目
交易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安市凤鸣花园工程建设项目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总承包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为 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电梯采购与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 交货 地点: 项目所在地海安市,地点为凤鸣花园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工地 。
( 2) 项目 规模: 海安市凤鸣花园工程建设项 目 电梯采购与安装 ,具体内容详见货物清 单 , 合同估算价 770 万元。
( 3)招标范围: 海安市凤鸣花园工程建设项目 电梯电梯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保修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电梯数量:客梯 3 7 台。
( 4) 交货 期: 整机交货期及安装交货期自通知之日起 75 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获得招标人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发给的电梯使用许可证,交付招标人使用。
( 5)质量要求: 符合最新国 家标准及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且一次性通过验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分包编号 | 招标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
Z202406144605(JT005)-1 | 海安市凤鸣花园工程建设项目 电梯采购与安装 | 770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 | 无 |
3.交易响应 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并满足下列资
格条件:
3. 1 .1若为电梯制造商投标,所投品牌制造商投标,须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 B 级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电梯,施工类别:安装改造修理 B 级资质);或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②提供所投货物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及型式试验合格证。
3. 1 .2若为代理商投标 ,须同时具有 : a.具有电梯制造厂家关于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专项授权书);b.代理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电梯销售;c.所投标品牌电梯制造商须满足前款3. 1 .1项中的①、②二项要求。
3. 2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自202 2 年 0 6 月 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 3 年 0 6 月 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 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本项目拒绝南通南奥电梯有限公司投标】 ;
自 202 4 年 03 月 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交易公告要求;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7)其他条件: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b.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c. 授权委托代理人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d.交易响应人承诺书。
( 8)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 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 标。
3.4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5 本项目电梯推荐品牌: 三菱 、奥的斯、迅达、日立、爱登堡、嘉世达。
推荐品牌 | 推荐品牌参考型号 | 备注 |
三菱 | MAXIEZ-LZ |
投标产品档次不得低 于 参考型号 |
奥的斯 | Gen3 | |
迅达 | 3000 | |
日立 | HGE/LGE | |
爱登堡 | TOP/GTOP | |
嘉世达 | SPEW |
注:投标人拟在推荐品牌外自行选择品牌的(自选品牌必须为推荐品牌同档次及以上的品牌),须在投标文件中 提交能充分证明该品牌材料在品牌、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招标人推荐品牌的相关材料(含技术白皮书等) , 评标时须经不少于三分之二的评审专家认定不低于推荐品牌档次,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4.响应文件 的获取
4.1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4 年 06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 ,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响应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响应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 代理费用标准
本工程约定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金额按照货物招标标准收费的 15.5%收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考虑此费用的支出。。
8.其他事项
1. 本工程 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投标系统(带水印)版并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 一式五 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特别提醒:请各交易响应人谨慎参与交易,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
9.联系方式
9.1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051381819522,15371795622,15240580971,15371717511
9.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中坝南路 18号
联系人:郑世庆
电 话: 18662909211
9.3 对项目响应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公司提出。
代理机构: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江海东路 10号
联系人:薛午程 、 章媛媛
电 话:18912850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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