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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总医院电梯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2022-11-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D3202209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至县总医院电梯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谈判文件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更正为: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安装(含维修)许可证B级以上资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除单一来源招标项目外,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活动。

3.4.代理商:

(1)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

(2)电梯生产厂家总部针对本项目设备品牌的专项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代理产品的供应商应满足上述制造商的相应要求(提供其制造商相关证件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

更正内容二:原谈判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中商务需求第7条其他要求增加:

(1)投标制造商在安徽省内有正式工商注册公司且分公司取得安装维修A级资质2年以上。

(2)投标人在当地有维保机构(或委托),维保人员不低于3人(在当地县局备案,投标单位在报名后的二个工作日内提供当地维保人员的证明材料给采购人查验,采购人在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凭投标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上门核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更正内容三:原谈判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6条是否面对中小企业更正为是。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称:东至县总医院

址:东至县中医院行政楼四楼

联系方式:139659297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东至县佳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东至县尧渡镇丽山秀水商9-1010

联系方式:0566-7011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迪

话:18056695385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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