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能上高2×1000MW清洁煤电项目八辅设备集中采购——锅炉专业设备采购标段2(电梯)(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ZX-ZB-2024-419/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赣能上高2×1000MW清洁煤电项目八辅设备集中采购——锅炉专业设备采购(二次),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西赣能上高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投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芦洲乡西南约3km的上新村西侧,东北距上高县城区约11km,西南距宜春市中心约58km。
2.2项目名称:江西赣能上高2×1000MW清洁煤电项目八辅设备集中采购——锅炉专业设备采购(二次);
2.3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建设4×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本期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高效除尘装置,并留有扩建条件。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标段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交货期 |
标段2 | ZTZX-ZB-2024-419/002 | 电梯(二次) | 集控楼1台,输煤综合楼1台,脱硫综合楼1台,共3台客货两用电梯,其中为集控楼电梯为消防电梯(非消防功能电梯)。 | 合同签订后6个月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专项资格要求:
标段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业绩及其他要求 |
标段2 | ZTZX-ZB-2024-419/002 | 电梯(二次) | 1.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2.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第1项中所要求的资料,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3.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3名电梯安装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至少具有消防电梯及普通货运电梯设备的投运业绩各1项,如合同供货范围同时包含消防电梯及普通货运电梯可同时计取。 5.接受代理商投标 |
注:
(1)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标段中投标人所投品牌的产品业绩除外。
(2)要求合同业绩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交能证明投标人满足业绩资格要求的合同复印件(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如合同页中无法体现机组容量或是否为超超临界机组或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的,以项目业绩汇总表中所列内容为准,业绩及其他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要求投运业绩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交能证明投标人满足业绩资格要求的合同复印件(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以及投运证明文件(以完工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为依据,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验收一年及以上的合同标的物的验收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投运的材料;投运证明文件可以是建设单位盖章或总承包单位盖章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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