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东方营销部办公楼电梯安装项目 (招标代理编号:SCIT-HNGC-2024060001)已由海南省烟草公司儋州公司批准采购。招标人为海南省烟草公司儋州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现委托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东方营销部办公楼电梯安装项目。
2.2服务地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东海路32号。
2.3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下同):¥407866.84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万零柒仟捌佰陆拾陆元捌角肆分)。
2.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2.5招标内容:办公楼新装无机房电梯1部,5层站载重量不小于825kg,新装电梯含钢结构井道建设、电梯供应及安装及其他相关的零星工程(具体以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为主)。
2.6标段情况:本项目共1个包。
3.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的企业信息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有更名情况的,应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关企业更名信息的截图及更名前名称,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准确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月截止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任意3个月(成立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缴纳情况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银行付款凭证或完税证明为准)】。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日期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各项名单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准确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7未被纳入烟草行业及各直属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海南省烟草商业系统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上述名单由招标人提供,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于招标公告期间接受潜在投标人的相关咨询)。
3.8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日期起算)没有行贿行为记录【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关键字:“投标人名称全称”“行贿”或“投标人名称全称”“贿赂”);投标人有更名情况的,应同时提供更名前名称的行贿行为记录查询情况;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准确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9若投标人为所投电梯制造商的,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若投标人为所投电梯代理商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投标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3.10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12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交纳投标保证金(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注意事项
4.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4.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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