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水口乡龙山村综合服务大楼2号楼货梯设备供货及伴随服务项目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水口乡龙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本项目的电梯设备供货及伴随服务进行发包,发包人为长兴县水口乡龙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包代理机构为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
二、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1、项目名称:水口乡龙山村综合服务大楼2号楼货梯设备供货及伴随服务项目
2、建设地点:长兴县水口乡龙山村
3、发包范围:主要包括 1 台货梯供货、安装,2 层 2 站 2 门,载重量为 5000kg,速度为 0.5m/s,具体参数详见发包文件及清单,招标内容包括电梯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测、土建改造及修复、正式电源线布置、不可预见等费用及配件供应,电梯投入运行并通过验收及相应伴随服务等。
4、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交货期)为60日历天,发包人发出通知后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电梯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经业主、监理单位组织的初步验收。
5、项目估算造价:约28万元。
三、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企业资质要求
1、承包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电梯设备制造商或电梯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指定代理商,并具有有效期内的电梯制造、电梯安装、电梯维保资质证书。
2.电梯制造商应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括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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