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迎宾路9号大楼消防安装工程”,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广邀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迎宾路9号 ;
2.2服务期限:约60天(最终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2.3招标范围:改造面积约为 3968.77 ㎡。包括:消防工程,工程造价约为人民币: 135.6 万元(含税,最终以招标文件发出的限价为准);
2.3.1工作内容:
本项目包括消防水电工程、通暖工程、土建工程及其他施工项目等。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构建防火玻璃固定挡烟垂壁及排烟机系统;泵房搭建,水箱基础建设,搭建排烟机房、排烟井及强电井,搭建消防楼梯及楼梯梯间,防火门安装,电梯外墙改造;火灾自动报警、应急照明、消防喷淋、消火栓、消防排风等系统工程,以及开办项目、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或机构的报审。
投标人须承诺负责完成本次场地建设过程中全部报建、报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行政主管部门的立项、审图、住建、质安监、消防报审报建及验收等全部本项目涉及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报建验收工作,以及工程所在场地整体的消防系统接入、调试等工作,上述报建、报审、验收、系统接入、调试等工作包含在总价中。
为甲方发包的其他专业工程提供施工配合(如装修工程、安防监控、机房工程、综合布线、会议系统、家具、地毯等),配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放线定位、施工配合、垃圾清运、安全管理等现场协调配合工作,上述配合内容已包含在总价中。以上内容仅为概括性描述,具体工作内容以正式发出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最高限价及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2.3.2管理要求:
本工程施工需服从甲方及监理方监督管理要求,在办公时间内不得进行有噪声、有粉尘、有震动及有气味施工作业。对因周边住户投诉、违规施工、气味过大或甲方需要被随时叫停而影响施工进度的,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充分考虑此风险。同时,因大楼电梯数量及空间有限,且需兼顾日常办公垃圾清运等运营工作,垂直运输能力不足。投标方申请使用大楼电梯,需服从甲方调配安排。垂直运输能力不足及电梯申请使用等困难,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充分考虑此风险。本项目工期不因上述甲方或场地管理要求引起的停工而顺延。为保证工期而进行的夜间施工、垂直运输增加、场外加工等所引起的措施费用或其他施工成本增加已包含在最高限价中,投标人应在报价中自行填报并充分考虑相应的风险。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①要求对施工、运输、材料临时堆放及加工等区域的公共设施进行全面的围蔽和保护,围蔽及保护区域按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规定的要求和指定的内容进行布置;②施工单位投标人必须保证投入足够的人员进行垃圾清理及场地整洁,负责施工范围、地下室人员、材料货运通道以及范围内的公共区场地整洁,确保每日施工作业结束后达到招标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③施工期间应配备足够通风设备,施工过程必须保持通风设备开启,确保施工期间产生的异味能及时排出;④材料必须健康环保,主材及辅材必须符合招标人主要材料品牌表规定的品牌要求,所有材料不得有难闻或刺激性气味,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材料,招标人有权对施工使用的任何材料进行封样送检。⑤投标人需为本项目购买工程一切险等相关保险,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3.3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承包范围(工程内容)进行任意的增减调整,承包人不得拒绝发包人对承包范围(工程内容)的调整。详细招标范围以发包人发出的设计文件以及最高限价文件为准。
2.4标段情况:不分标段。
2.5本项目非政府采购及国有资金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备独立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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