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药剂大楼电梯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二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LQ20240359
项目名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药剂大楼电梯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4.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48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48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45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药剂大楼电梯采购项目 | 1 | 448000 | 台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并且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制造许可等级为C级(含)以上。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参数应满足本项目所有招标电梯的额定速度要求。(注:其中许可证书中许可参数为-代表技术参数不限)。(2)投标人负责电梯安装的一方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级别B级(含)以上或许可参数满足本项目所有招标电梯的额定速度要求。(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按上述规定提供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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