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三山卫生院血液透析中心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16CG2024HW4712(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JC34020820240128号)
项目名称:三山卫生院血液透析中心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460000.00元
最高限价:460000.00元
采购需求:三山卫生院血液透析中心层高5层,采购一台电梯,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45个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如下: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若生产厂家投标时,须具有①或②:
①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品种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类型包含乘客电梯,施工类别包含安装和维修);②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制造和安装和修理,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2)若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除所投电梯生产厂家满足上述(1)中要求外,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类型包含乘客电梯,施工类别包含安装和维修)或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安装和修理,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3.2信用要求: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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