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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建设技术业务用房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 2023-01-0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建设技术业务用房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3001

1.招标条件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建设技术业务用房项目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代码2111-330212-04-01-624959备案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招标人为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2137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18368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9500平方米,全部为地上建筑,建设地点:位于东部新城核心区,河清路以东,宁东路以北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等。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289万元

2.3 交货期: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3个月,按要求交货,具体时间配合总包进度;安装工期: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2个月内安装完毕且配合总包进度。交货地点:项目所在地

2.4 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配合总包评优创杯,且通过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并配合总包创市标化工地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投标产品的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或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生产许可证(范围需涵盖本项目投标产品,进口产品除外)。

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或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生产许可证(范围需涵盖本项目投标产品安装,进口产品除外)(安装单位非制造商的,必须有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的安装授权委托书)。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但须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联合体成员仅限电梯安装单位;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

3.4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两个及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就本项目投标,则招标人都将予以拒绝;如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就本项目投标,则招标人都将予以拒绝)。

3.5其他: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4. 招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4 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录入,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5 如有招标文件补充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6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上发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逾期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6.2 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各投标人需在开标系统中规定的解密时间内自行解密完成,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2日9时30分。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互联网登录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彩路487号

联系人:邹芳敏、吴晗晔、吴芝妙

电话:0574-880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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