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综合办公楼客梯维保及传菜电梯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综合办公楼客梯维保及传菜电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20250116086)。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次拟采购2部客梯的维保服务及1部传菜电梯。
1.6 比选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
1.7 项目预算金额:本次项目预估不含税预算74091.42元,含税预算82666.7元:
①客梯维保服务不含税预算15094.36元,含税预算16000.02元。税率按6%预估;
②传菜电梯(含安装)不含税预算58997.06元,含税预算66666.68元。税率按13%预估。
1.8 最高限价:本项目统一折扣报价,设置最高折扣限价100%,参选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综合办公楼客梯维保及传菜电梯采购项目。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3实施区域: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
2.4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中国铁塔的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5供货周期:自收到甲方订单之日起35个自然日内完成到货及安装。
2.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参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参选人为法人资格时,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参选人为分支机构时,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的应答授权证明及营业执照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3)参选人为其他组织时,须提供由有关行政机关颁发的其他组织有效证明材料。
2.参选人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起始日:参选截止日向前推三年的当日,终止日:参选截止日前一日)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起始日:参选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参选截止日前一日)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起始日:参选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参选截止日前一日)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云南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产品/施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或云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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