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二期工程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委托,对“阜阳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二期工程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阜阳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二期工程电梯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AHQS-2025-0126
3、项目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
4、项目概况:阜阳邮件处理中心二期工程基础已施工完成,现需采购电梯设备,保证电梯井道的二次结构的完善,现对阜阳邮件处理中心二期工程电梯进行采购,本次采购货梯1台,预算费用30万元。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资金来源:自筹
6、项目实施地点:阜阳市
7、项目类别:工程货物类
8、供货和安装周期:55天
二、投标人资格
(一)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投标人可以是制造商,也可以是代理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2)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类型包含载货电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型包含载货电梯);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参与投标或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且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类型包含载货电梯)。
(2)投标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型包含载货电梯)。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响应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六)投标人参与安徽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采购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未经招标人允可放弃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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