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华凌锦苑小区电梯更换及维修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瑶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华凌锦苑小区电梯更换及维修项目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瑶发改投资〔2024〕72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复兴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龙岗综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6 资金来源:财政统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华凌锦苑小区电梯更换及维修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BFYAZ00182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FYAZ00182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瑶海区王岗路和丰乐亭路交口华凌锦苑一、二期
2.6 建设规模:华凌锦苑一、二期属于回迁安置小区,于2011年建成交付。项目总建筑面积15.72万平方米,包括16栋高层住宅共计1620户、44部电梯,电梯额定速度:>1.75m/s,电梯额定载重量:≥800kg。
2.7 合同估算价:750万元
2.8 交货及安装周期:分批供货、安装,接招标人通知后60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验收(取得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颁发的电梯检验合格证书)。
2.9 交货及安装地点:合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10 招标范围:包含新电梯的供货、包装运输及保险、装卸、安装、调试、考核、验收、技术服务并取得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颁发的电梯检验合格证书、培训及质保期内免费维修保养服务(含质保期内年检费用)等全部内容。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资格的电梯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
(2)投标人若为电梯设备制造商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必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除了所投品牌电梯设备制造商满足上述第(2)条要求外,代理商必须拥有电梯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并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①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子项目包含乘客电梯)。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中电梯供货及安装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业绩。
3.1.3 财务要求:/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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