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高中及教育发展园区建设项目(地块一二期)及地下室(电梯供货安装工程)补疑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公告3.1.1资质条件:(1)若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资质 ;
(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资质 ,须具有其销售代理的电梯品牌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3)投标人为电梯经销商的须提供电梯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提供授权书,格式自拟),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变更为:资质条件(1)若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资质 ;
(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资质 ,须具有其销售代理的电梯品牌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须提供电梯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提供授权书,格式自拟),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1)若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资质;(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资质。须具有其销售代理的电梯品牌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3)投标人为电梯经销商的须提供电梯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提供授权书,格式自拟),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变更为(1)若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资质 ;
(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资质 ,须具有其销售代理的电梯品牌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须提供电梯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提供授权书,格式自拟),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低于成本报价由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当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评审价=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如有)-规费(如有)-专业工程暂估价(如有)-暂列金额(如有),下同) 满足下列情形之一时,报价评审组必须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一)投标人的评审价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相应价格(最高限价相应价格=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如有)-规费(如有)-专业工程暂估价(如有)-暂列金额(如有),下同)的 85%。(二)投标人的评审价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相应价格的 90%且低于或等于所有有效投标人(指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经过详细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人) 评审价算术平均值的 95%。当投标人的评审价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相应价格的 85%时, 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对其低报价进行说明,阐明理由和依据,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 如未提供,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被判定为低于成本竞标的投标报价,评审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对满足低于成本评审条件的投标报价, 评审委员会经评审认为其不低于成本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签字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注:(1)评审委员会应对满足评审条件的投标报价(包括低价说明内容)进行分析,并可根据分析情况和评审需要向投标人提出询问。评审委员会的询问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对询问的答复、澄清、解释均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有效。评审委员会只能对投标报价中的相关问题向投标人提出询问并要求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评审委员会经过对投标报价(包括低价说明内容) 的分析、论证、评估,认为其投标报价不合理、不可行的,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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