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二村、红荔村职工住房加装电梯固定资产更新改造项目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莲花二村、红荔村职工住房加装电梯固定资产更新改造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采购人为深圳四川大厦企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统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项目编号:TC259Q05A
2.2 项目名称:莲花二村、红荔村职工住房加装电梯固定资产更新改造项目。
2.3 项目概况:二台电梯的采购及安装。
2.4 项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二村小区14栋3单元及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红荔村小区2栋3单元。
2.5 服务内容:包括电梯、钢结构井道和钢结构连廊的设计、制造、运输(含装卸)、仓储、土建整改、安装、调试、验收、及三年免费质保及维保、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详见比选文件及服务需求书)。
2.6 服务期限:施工工期8个月,政府报备时间以实际批准为准。依照工程实际进度,配合工程要求供货、安装、调试。
2.7 服务要求:详见比选文件及服务需求书。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 预算金额:166万元(含两台电梯,单价80万元/台,暂列金额:6万元)
2.10最高限价:166万元(含两台电梯,单价80万元/台,暂列金额:6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3.1 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3.2 营业执照在有效的经营范围内。
3.3 申请人或拟委任的安装机构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其中 (1)已更换新版许可证的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等级),不限定参数的,需提供电梯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2)若供应商未更换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须按《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要求执行。
3.4 申请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其中 (1)已更换新版许可证的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2)若供应商未更换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须按《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要求执。
3.5 每一个电梯品牌只允许一个单位进行比选(比选人只接受先报名的品牌代表单位)。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5年3月12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3月14日18时00分00秒。
4.2获取方法:本项目采用线上发售比选文件方式,有意购买标书的潜在申请人,请务必于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以下步骤操作完成比选文件购买:
4.2.1首次注册供应商:登录中招联合比选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以下简称平台),点击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
4.2.2已在平台注册过的潜在申请人,登录后点击寻找商机,进行项目名称查询,找到项目点击我要参与,申请人选中需要申请的包加入购物车。
4.2.3在我参与的项目选择相应项目后的购买比选文件按钮,选择相应标包去结算并下单,比选文件每包售价200元人民
文章推荐:
莲花二村、红荔村职工住房加装电梯固定资产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