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 电梯维保 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GLZX-安-2025002
1.2项目名称: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 电梯维保 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37万元
1.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采购内容:西院区门诊楼三菱扶梯4台、住院部三菱直梯3台、东院区曙光社区西德电梯1台、东院区住院部蒂森电梯6台、二号楼通力电梯1台、放疗科电梯1台,西院区门诊楼蒂森扶梯2台,西院区蒂森直梯8台,东院区蒂森直梯3台电梯、东西两院共计29台电梯(所有直梯均不超过8层站)。以上电梯维保以半包形式维保,包含200元以下配件费及年检费。(其中西院区门诊楼蒂森扶梯2台,西院区蒂森直梯8台,东院区蒂森直梯3台电梯于2025年8月1日到期,其他16台电梯于2025年6月1日到期)
( 2)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 2027年8月1日 。
(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
(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法定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2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 5)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