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丹阳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丹阳市行政中心客梯更新改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丹阳市行政中心电梯自2007出厂安装,投入使用至今已有17余年,因使用年限较长,设备磨损老化现象严重,故障率较高,存在较大风险隐患。为保证行政中心电梯的安全运行,前后批次电梯的系统匹配的一致性,同时考虑到维护保养便利性,以及配件使用的共享性,并在利用原有建筑的机房,井道建筑结构,保留原电梯的门框、地坎,最大程度保留建筑结构及外装饰面的基础上,对行政中心3号、10号、11号、12号4台电梯进行拆除、电梯井道、机房改造、新电梯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2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商或者电梯制造商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证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的规定。电梯改造作为一种特殊形态的电梯制造,具有复杂性及难点,需匹配原有电梯部件及建筑结构,更好地保证电梯质量及安全。原电梯制造商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委托的江苏君安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实施本项目,能提供全套产品资料及相关文件以及技术支持,能更好的满足现场实际需求,不存在技术设计上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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