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东站扶梯大修项目单一来源谈判公示
(项目编号:STGCHDJL-2024-0750-DY)
1.单一来源谈判条件
本项目徐州东站扶梯大修已通过党政联席会议,本单位业务外包信息管理系统审批编号XZZ-ZH-TZ-DT-2024-000066的审批,资金已落实。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站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具备招标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电梯的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的规定,本次大修的徐州东站扶梯为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生产、制造、安装。现邀请贵单位前来参加单一来源谈判。
2.项目概况及要求
2.1 项目地点:徐州东站。
2.2 项目内容:
此次大修的扶梯(京沪场站台6部扶梯:6-7站台地道-F06;4-5站台地道-F07;2-3站台地道-F08;8-9地道-F13;12-13站台地道-F14;4-5站台天桥-F17)扶手带驱动链磨损生锈,扶手带开裂老化,扶手弯头导轨磨损,梯路导轨磨损,梯级磨损。已对扶梯正常运行存在潜在安全风险。项目投标范围以大修清单为准。
2.3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
2.4 项目承接形式:
(1)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的发包形式,在招标范围内由于成交人漏算、多算、错算等均不得增减。项目实施期间因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经协商后可对项目造价作相应的调整。
(2)本项目由成交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3)成交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机具、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成交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发包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3.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要求
3.1 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国家颁发特种设备许可证,且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3.2拟派驻的服务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负责人)须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社保关系(提供社保关系证明),同时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2)拟派驻人员需提供至少一个《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需包含电梯类)。
3.3供应商近3年内电梯大修相关业绩证明,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度和2023年度内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或企业自身核查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若2023年财务报告未出,可提供2021年和2022年的)。
3.5 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供应商未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5)供应商未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发包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同一企业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能超过1家;
(8)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9)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单一来源谈判采用资格后审。
5.《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获取
5.1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购买《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款项,请以转账形式从参加本次采购的发包人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到发包业务代理机构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信息详见本邀请函第九条联系方式,转账时请备注2024-0750-DY标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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