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新机场东西工作区、飞行区及航站楼指廊工程电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1501000001001020)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新机场东西工作区、飞行区及航站楼指廊工程电梯设备采购项目已经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备案。招标人为呼和浩特机场建设管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100.00%(政府投资0.00%,自筹100.00%),非国有投资0.00%,工程计划投资4109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一)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新机场东西工作区、飞行区及航站楼指廊工程电梯设备采购项目
(二)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巧什营镇。
(三)招标范围:包括呼和浩特新机场东西工作区、飞行区的垂直电梯54台;航站楼指廊工程电梯21台、自动扶梯14台、自动步道6台。
(四)招标内容:包括设备供货及安装,井道照明的设计及施工,自产地发运到工程项目现场, 负责在项目现场的装卸、运输,仓储保管,吊装,安装,调试(包括配合设备联调),验收,向管理部门报检、领取使用许可证,预验收、试运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及3年质保期并陪伴运行一年的维保服务和年检服务等,并包括培训等各类技术服务以及随机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图纸、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
(五)交货时间:以实际工程进度为准,具体时间要求在供货期前4个月通知。
(六)交货地点: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巧什营镇新机场现场甲方指定的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单位注册金要求:无限制。
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设备生产制造商,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生产及供货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B级(含)及以上、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3)根据《关于加强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的通知》呼住建联发[2021]7 号文件的要求,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企业及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注: 涉及新旧换证问题按照(1)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 (2)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41号)执行。
四、公告发布媒体(一)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二)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42.123.92.182:9010
(三)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四)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五、资格审查(一)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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