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科炼化项目安置小区(二期)电梯维保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科炼化项目安置小区(二期)电梯维保服务(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链捷招中国通服招标系统(https://zjzb.chinaccsscm.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ZB-2024-22456
项目名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科炼化项目安置小区(二期)电梯维保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2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5.2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含税)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备注 |
1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科炼化项目安置小区(二期)电梯维保服务(二次) | 1项 | ¥252000.00元 (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贰仟元整) | 1家 |
注:报价人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导致报价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 报价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分公司响应的报价人,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格式自拟)。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或上级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财务状况等资料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2 报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审计报告复印件(如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 报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须提供声明函)
2.4 报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资料复印件和缴交社保证明资料复印;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或声明函)
2.5 报价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或以上或有效的新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安装(含修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资质证书。(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6 报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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