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兰州石化公司3#街区棚户区改造项
目二期住宅客用(消防)电梯8套(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503-WZ702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4年兰州石化公司3#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住宅客用(消防)电梯8套(二次招标)由兰州石化公司批准,资金来自兰州石化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兰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民建部3#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提报了客用(消防)电梯需求计划,其中6层2套、8层2套、14层2套、26层2套,共计8套。
2.2预估采购金额:230万元(含13%税、运费及其它费用)。
2.3招标范围及标段(标包)划分:客用(消防)电梯8套。划分1个标包。
2.4采购方式:带量。
2.5交货地点: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3#街区。
2.6交货期:接中标通知书后三个月。
2.7招标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
2.8最高投标限价:230万元(含税价,项目一票制结算,执行13%税率)。
2.9合同签订:签订一个设备采购合同,包含安装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电梯制造商,须具备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文件的规定。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有正文部分、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申请赋码,并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且在该平台(http://acc.mof.gov.cn/?gdbsTokenId=null&version=2.5.40003.149&platform=win)可查询,附该网站查询截图)。
3.4信誉要求:存在下列违法失信情形的按否决投标处理:①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暂停(取消)投标(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被兰州石化限制投标(被兰州石化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指被兰州石化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以及非因业务调整、无业务往来业务退出原因导致评价不合格被兰州石化暂停供应商交易权限、取消承包商准入资格、终止市场准入资格的)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④投标人若为中石油能源一号网库内供应商投标,库内供应商状态处于冻结、中止、终止、暂停交易权限等非正常状态的,投标将被否决;库内供应商相关产品处于冻结、终止、暂停等非正常状态的,参加以相关产品为标的物的招标选商活动的,投标将被否决;⑤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须具有招标同类产品至少1个(合同数量)的销售业绩,(注:须提供业绩合同清晰扫描件、对应结算发票的清晰扫描件以及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及不齐全的不予认可。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结果与提供的扫描件不一致或在该平台查询不到的视为提供虚假发票,请投标人谨慎提供相关资料。)提供证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业绩。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或检测报告。
3.6.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年02月10日23时59分59秒至2025年0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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