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海外经济贸易佛山禅城区石湾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2月25日10时起至2025年2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资产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广东省海外经济贸易佛山禅城区石湾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拍卖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特别提醒注意:本次拍卖为按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竞买人自行接收标的物,管理人不负责清场及协商其他事宜。
4.特别提醒注意:本次拍卖及不动产过户产生的涉及买卖双方名义需要缴交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之前欠缴的税、费及本次转让登记过户所需支付的买卖双方所负担的增值税、契税、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房地产交易服务税、教育费附加、税款滞纳金、软件服务费等,税费的计算具体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通知为准)等,无论是以买方名义缴纳,还是以卖方名义缴纳,除企业所得税由管理人承担以外,其他任何税、费均全部由竞得人在竞买成交价之外另行承担,相关过户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向有关机构查询。管理人可配合竞买人办理过户(不作过户承诺),可能产生的费用亦由竞买人承担。
5.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7.经管理人现场勘查发现:标的物处于空置状态,竞买人请自行前往现场了解,参与竞买则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现状的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本次竞买的一切风险。
二、拍卖标的物
序号 | 标的物 | 权利证号 | 建筑面积(㎡) | 用途 |
1 | 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23号1501房 | 粤房地证字第2512414号 | 165.04 | 住宅 |
特别说明:
1.上述标的物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所在宗地的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若发生转让时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2.上述标的物所在楼栋拟进行电梯更新改造,已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并最终选定上海三菱电梯换新方案,目前已将相关方案提交禅城区住建局审批,由于本次电梯更新改造工程采用政府补贴与业主自筹相结合的出资方式,待后续完成电梯换新工程后,每户分摊费用(初步估算约为3,000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需全部由竞买人另行支付,管理人概不负责。竞买人需在此承诺,一旦成功竞得标的物,将同意承担上述电梯更新改造工程的分摊费用,并视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本次电梯更新改造的所有相关事宜及费用安排。
3.上述标的物经委托网络询价,房屋用途按住宅评估,估值为935,777元,详见附件《询价报告》。此评估用途并不作为对未来房屋使用用途的承诺,竞买人应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
管理人披露的拍卖标的物情况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看样及相关部门认定的情况为准,如现场状况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认定不符的,以相关职能部门认定为准。上述标的物具体情况可参考附件《询价报告》。
标的物起拍价为419,228.10元,保证金为42,000元,加价幅度为4,200元及其倍数。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即2025年2月18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周律师13902819312、陈小姐13078182101;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下同)。
三、咨询的时间、看样方式
1.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办公时间(节假日休息)接受竞买人的咨询(咨询电话:周律师13902819312、陈小姐13078182101)。
2.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
3.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亲临展示现场,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未现场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认可,责任自负。
4.本次拍卖安排集中看样,看样时间:2025年2月18日上午10时;参与集中看样的,须提前三天与管理人预约(预约看样电话:陈小姐13078182101);看样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23号,意向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标的物的地址看样。预约后,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到达看样地址,逾时不候,管理人不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若没有竞买人预约,管理人将不会安排人员到场等候。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比如商品房限购,参与竞买拍卖标的物的竞买人需具备当地房地产限购区域内现行房地产购买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须在竞买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并经管理人确认后,由管理人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注意:请办理委托手续后被委托人再进行网上报名)。如委托未经管理人确认、委托手续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如有优先购买权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公示如下信息:1、优先购买权主体以及权利性质;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即2025年2月18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本次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文章推荐: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