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管网集团西南调控指挥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电梯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Y24-XN511-WZ0544-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本项目所需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国家管网集团西南调控指挥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电梯物资采购项目。
2.2 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国家管网集团西南调控指挥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电梯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南管道),西南调控指挥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中央商务区总部经济区,项目用地面积约9603.15平方米(折合14.4047亩),总建筑面积约5.29万平方米,地上部分建设主楼和副楼,其中主楼共13层,建筑高度60米;副楼共3层,建筑高度16米。地下部分共3层。
2.3 招标范围及数量:
电梯供应、运输及安装、质保、维保,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2.3.1本次招标电梯数量为11台,详见附件1。
2.3.2电梯深化设计、制造、供货(含安装配件的供货)、包装、仓储、运输至项目现场(包括装卸)、保险。
2.3.3电梯安装(包括安装零配件和所有随行电缆的供应及安装,含吊装)、调试、井道照明、配合二次精装修、配合智能化及消防联动调试、配合临时使用单位的提前用梯需求、向政府部门报验、专项验收、移交使用、保修、保养、培训、技术服务(包括设计联络),负责施工期间包括自身产品在内的所有产品的成品保护,并配合其他单位完成电梯门套、控制箱、外呼、报站灯等的装饰工作。
2.3.4项目交付之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移交物业之日)起2年的维保、合同约定的质保及期间保障工作,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及其他相关服务内容。
2.4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316.82万元(含税),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注:
(1)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应包括完成本次设备采购及安装的全部费用。如果报价表中有未报价项目,业主将认为投标人不收取这方面的费用,或在其它单项中已综合进行计算,勿需附任何说明。
(2)投标人应参照现行的费用组成,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报价包含包装费、运费、安装调试、配合其他承包商调试、试运行、培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税金等全部费用,本项目为包干交钥匙工程项目,发包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商务报价不因人工等其他价格的变化而调整,合同另有约定者除外。
2.6供货周期:计划交货期为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施工结束,按招标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项目合同签订后,根据施工进度情况采取分批供货、分批安装的模式,具体以合同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乙方供给的设备必须在技术图纸、参数完备之日起60日历天按甲方要求在甲方项目所在地交货;自甲方提供符合安装条件的井道之日起,乙方在60日历天内完成甲方项目所在地甲方要求完成批次电梯的安装,并在15个日历天取得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证书(甲方原因除外)。
2.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发货前与收货人联系确认。
2.8付款方式:
2.8.1在合同签定后,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人中标总价的百分之三十(30%)作为预付款。
2.8.2在合同设备发货前,采购人另支付中标总价的百分之五十(50%)给中标人。
2.8.3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取得合格证且交付使用并正常运行15日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20%)给中标人,同时中标人出具合同总价5%的质量保函。
2.9质量保质期:自成都市政府及当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验收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且项目交付之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移交物业之日)起2年的维保。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1.1.1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1.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 须为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 申请人必须为电梯生产制造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1.3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参数额定速度≥2.5m/s(附型式试验报告),且满足本次招标人招标的所有电梯产品的速度要求。
*2.对采购物资的技术及商务要求
投标人需承诺满足附件1:国家管网集团西南调控指挥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电梯物资采购项目主要技术要求中7.质量保证与安装调试及8.售后服务及要求。
*3. 人员要求
3.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售后服务人员不少于2名。(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现场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的作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不少于1项类似物资供货业绩。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制造商的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至少包含首页、物资明细页和盖章页)和发票扫描件。
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台量≥1台,且电梯速度≥2.5m/s的业绩。
*5.投标人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扫描件,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6.其他要求
6.1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2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系统设计、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
*7、信誉要求
7.1投标人在截至开标当天不存在以下情况: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1)、(2)、(3)、(4)条的官网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对相关情况进行复核。
7.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投标人提供承诺)
7.3投标人提交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
不满足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重要提示:【投标人必须在国家管网电子招标平台与中石油平台同时完成报名,以国家管网下载标书信息为准。4.2.2所示操作为中石油平台报名步骤,4.2.3所示操作为国家管网平台报名步骤,两个步骤可同步进行且均需完成才算作报名成功。缴费仅需在中石油平台完成,错缴不退,完成后将付款发票作为附件上传至管网平台等待审核即可。个人转账不支持开具发票。】
投标人须在国家管网电子招标平台
(https://iscm.pipechina.co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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